理学院进行2018年度目标责任书签订

发布者:理学院发布时间:2018-04-02浏览次数:261



3月30日,理学院在二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理学院党委书记刘红代表理学院党委分别与各分管院领导及3个党总支、4个机关办公室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学院副院长孔蜀祥、张军民,院长助理侯娟及各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机关各办公室主任等参加签订仪式。


刘红书记指出,在大学全面推进深化体制改革之际,理学院2018年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围绕大学改革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工作、凸显学院特点:一是目标责任书要全面,涵盖各系、各机关办公室,理学院应构建全面的管理体系。二是目标任务指标要具体,应围绕在大学发展目标、学院办学定位和“十三五”规划指标,把政治建设目标放在首位强化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学院领导、系、办公室责任目标应有区别,着重加强各系在人才引进、师资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目标指标考核,对机关办公室增加服务满意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工作作风等目标责任。三是个别定量任务全覆盖,在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合治理等设定定量考核指标,全院各系、办公室都要细化责任、强化落实、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学院平安稳定。
   刘红书记强调,理学院各系、机关办公室要根据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责任清单,真抓实干,尽早尽快、高质量的完成任务要求,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图/何晓玲 林楠  文/孙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