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理学院教科办发布时间:2018-06-13浏览次数:398

各学院:

为持续建设一批基于石河子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推动我校混合式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落实《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说明

项目执行期1-2年。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经历一轮教学实践(含提出申请当学期)。结题验收合格予以划拨项目经费,成果优秀者支持进行教学成果鉴定。

2.申报条件

2017年混改专项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此次申报,同类课程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依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申报专项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报项目必须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优先建设全校性公共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等。

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与信息化教学技术应用能力。

③项目组应明确项目要达到的教学目的,具备完整的混合教学设计思路。

④项目收集了丰富的信息化教学素材,有相关教学资源的支持,具备在线课程建设的基础。

⑤项目制作应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进行,以保证教学使用效果。

3、申报材料

参照以上条件,项目申请人填写《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请书》,由学院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于6月29日前统一送交石河子大学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请书》、《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可由教务处网站下载。

办公地点:博学楼A219

联系人:仝行常  莫筱梅

联系电话:2058583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