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决定,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名,岗位性质为同工同酬编制外聘用人员。依据学校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
3.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愿报名,填写《石河子大学辅导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负责人指定邮箱。截止时间2018年4月6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所提供材料为:
(1)个人简历,石河子大学辅导员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代表性论文和获奖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对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9日10: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理学院104室
资格审查内容:党员证明材料
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材料
报名所提供材料原件
3、初试及公布
初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包括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能力测试和专业岗位知识测试。笔试需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笔试成绩按考号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也可电话咨询。
(1)笔试时间:2018年4月10日10:30
(2)笔试地点:理学院四楼多媒体教室
面试:笔试成绩排名前六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抽签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岗位特长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
(1)面试时间:2018年4月10日16:30
(2)面试地点: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初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按考号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也可电话咨询。根据综合成绩,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照1:3比例拟定人选,报石河子大学学工部。
石河子大学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