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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9

浏览量:

715

文章来源:

理学院

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17]159号)及《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8]75号)有关规定,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拟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

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和条件

1、转入学院根据各专业拟接受学生转入人数实施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定向生等)。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及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阶段,20193819:00点前(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五)

学生根据转专业通知内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实施细则要求准备转专业申请材料。

1)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①转专业审批表(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页提交申请后,到所在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教办或学办打印)。

②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由所在学院教办打印、盖章)。

本年级所在专业学期成绩排名表

④个人申请书(个人信息、高考成绩、申请转入的专业名称、个人转专业原因与优势等)。

其它支撑材料(获得的奖励、专业论文及专利等复印件)。

2)部分申请材料准备及操作讲解。

①打印转专业审批表。

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202.201.162.136/Jwweb/)后,如图选择申请异动,移动类别选择“转专业”,在备注栏内按要求简述个人情况及申请原因,点击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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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后到所在学院转专业负责人在教务系统内打印《异动审批表》,《异动审批表》打印如图:

主界面-学生学籍-学籍异动-预计异动学生情况模块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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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vml]--><!--[endif]-->

②打印《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成绩排名表》。

主界面-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模块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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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f]-->

3将申请材料交转出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盖章。由学生交拟转入学院完成转专业申请。

2、转入学院考核阶段,201938-31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

<!--[if  !supportLists]-->1)<!--[endif]-->转入学院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与潜力、兴趣爱好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公布的拟接收转入人数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if  !supportLists]-->2)<!--[endif]-->由转入学院院领导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意见栏内签“同意平级转入”、“同意降级转入”或“不同意”意见并盖章。

<!--[if  !supportLists]-->3)<!--[endif]-->315日前转入学院将同意转入的学生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8B)进行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315-32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三周)

<!--[if  !supportLists]-->1)<!--[endif]-->召开学校转专业审核会议,对最终审核结果在行政楼大厅及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

<!--[if  !supportLists]-->2)<!--[endif]-->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并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if  !supportLists]-->3)<!--[endif]-->学生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在转入学院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填写当学期《学期学生课程补(退)选申请表》进行课程调整后正式在转入专业学习。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81227


附件 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联系方式及各学院换专业实施细则汇总表

  

各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及联系方式
学院实施细则

动物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1.doc

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机电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经管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理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农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生命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师范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食品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水建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外语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文艺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信息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药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医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政法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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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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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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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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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17]159号)及《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8]75号)有关规定,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拟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

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和条件

1、转入学院根据各专业拟接受学生转入人数实施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定向生等)。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及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阶段,20193819:00点前(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五)

学生根据转专业通知内各专业拟接收转入人数实施细则要求准备转专业申请材料。

1)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①转专业审批表(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页提交申请后,到所在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教办或学办打印)。

②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由所在学院教办打印、盖章)。

本年级所在专业学期成绩排名表

④个人申请书(个人信息、高考成绩、申请转入的专业名称、个人转专业原因与优势等)。

其它支撑材料(获得的奖励、专业论文及专利等复印件)。

2)部分申请材料准备及操作讲解。

①打印转专业审批表。

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202.201.162.136/Jwweb/)后,如图选择申请异动,移动类别选择“转专业”,在备注栏内按要求简述个人情况及申请原因,点击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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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后到所在学院转专业负责人在教务系统内打印《异动审批表》,《异动审批表》打印如图:

主界面-学生学籍-学籍异动-预计异动学生情况模块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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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打印《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成绩排名表》。

主界面-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模块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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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申请材料交转出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盖章。由学生交拟转入学院完成转专业申请。

2、转入学院考核阶段,201938-31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

<!--[if  !supportLists]-->1)<!--[endif]-->转入学院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与潜力、兴趣爱好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公布的拟接收转入人数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if  !supportLists]-->2)<!--[endif]-->由转入学院院领导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意见栏内签“同意平级转入”、“同意降级转入”或“不同意”意见并盖章。

<!--[if  !supportLists]-->3)<!--[endif]-->315日前转入学院将同意转入的学生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8B)进行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315-32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三周)

<!--[if  !supportLists]-->1)<!--[endif]-->召开学校转专业审核会议,对最终审核结果在行政楼大厅及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

<!--[if  !supportLists]-->2)<!--[endif]-->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并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if  !supportLists]-->3)<!--[endif]-->学生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在转入学院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填写当学期《学期学生课程补(退)选申请表》进行课程调整后正式在转入专业学习。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81227


附件 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联系方式及各学院换专业实施细则汇总表

  

各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及联系方式
学院实施细则

动物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1.doc

化工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机电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经管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理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农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生命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师范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食品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水建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外语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文艺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信息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药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医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

政法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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