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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8

浏览量:

749

文章来源:

理学院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201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项目)和校级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以下简称SRP项目)工作要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2019年3月10日-3月20日

由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征集并发布各学院国创项目和SRP项目指南,供有兴趣和合作意向的学生参考。

二、申报选拔:2019年3月21日-4月5日

申请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石河子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至所在学院教科办。立项评审采取学院选拔推荐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选拔推荐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校级评审:2018年4月5日-4月10日

各学院4月5日前完成对申报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生成立项名单。

四、公布结果:2018年4月15日

学校发布立项名单,公布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以及指导老师。立项名单公布之日起,项目研究正式开始。

注:国创项目和SRP项目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项,不得同时申报;2018年项目未正常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2019年的项目;每位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对于涉及“乡村振兴”以及“精准扶贫”内容的立项项目可直接入选校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实施细则及附件.doc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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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8

发布人:

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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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201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项目)和校级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以下简称SRP项目)工作要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2019年3月10日-3月20日

由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征集并发布各学院国创项目和SRP项目指南,供有兴趣和合作意向的学生参考。

二、申报选拔:2019年3月21日-4月5日

申请人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石河子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至所在学院教科办。立项评审采取学院选拔推荐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选拔推荐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校级评审:2018年4月5日-4月10日

各学院4月5日前完成对申报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评审,生成立项名单。

四、公布结果:2018年4月15日

学校发布立项名单,公布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以及指导老师。立项名单公布之日起,项目研究正式开始。

注:国创项目和SRP项目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项,不得同时申报;2018年项目未正常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2019年的项目;每位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对于涉及“乡村振兴”以及“精准扶贫”内容的立项项目可直接入选校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实施细则及附件.doc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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