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储能材料与技术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的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研究为重点,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型储能关键材料的设计与制备、CO2资源化及高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技术。
为推动进一步开放与合作,实验室面向国内储能材料与技术领域的研究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立开放课题,现发布2023年度开放课题(以下简称“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一、开放课题宗旨
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旨在吸引、聚集国内外相关领域科学工作者相关研究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促进学术思想和人员的广泛交流,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做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推动区域内储能材料与技术领域科学和技术的发展。
二、开放课题资助范围
本年度开放课题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 新型储能关键材料的设计与制备,包括电化学储能材料、氢储能材料、光电转换材料等研究;
2. CO2资源化及高效利用技术,包括CO2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技术、CO2高附加值储能材料技术、CO2驱油-封存的应用技术等研究;
3. 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包括风光储电站集群控制与先进并网技术、分布式微电网功率变换与控制技术、主动配电网与储能协同关键技术等研究
三、开放课题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2023年度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每项拟资助额度为2~3万元。开放课题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2024年1月~2025年12月),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2024年1月~2026年12月)。对成果评价优秀、有较强技术应用前景的项目可持续资助。
四、开放课题的申请与评审
1、开放课题申请者的条件
(1)申请者为校外科研人员,必须是开放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领域科研工作者。校外人员承担石河子大学开放课题数不得同时超过2项(包括主持和参研)。
(2)必须有石河子大学校内在编人员参与并作为项目联系人(校内联系人)。校内联系人的职责包括:参与项目的研究,跟踪项目进度,协助办理开放课题申报、任务书提交、中期考评、项目结题相关文件的整理提交等。
2、开放课题的申请程序
申请人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申请书word版及PDF版(包含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各一份报送实验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附后)。申报阶段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
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3、开放课题的评审
接收的项目申请书先由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聘请的同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最后根据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结合本实验室的发展重点择优资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和批准立项通知书将于会议评审结果出来后通知申请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五、开放课题的经费管理
开放课题的经费管理按照《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获批的开放课题,项目负责人需与本实验室签署开放课题任务书。
项目经费实行两次预算划拨,项目立项划拨总经费的80%,结题合格后划拨总经费的20%。申请单位按实验室实际支付金额,逐次开具财务专用收据或发票。
六、开放课题的结题
1、开放课题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开放课题结题,项目负责人须向实验室提交:(1)结题报告及研究报告;(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4)研究工作中重要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由实验室统一归档和管理。
2、开放课题的结题指标
开放课题项目结题时,(1)项目负责人发表论文需标注“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英文:Xinjiang Production & Construction Corps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and Technologies, Shihezi, P.R. China)(项目编号XXXX),且校内联系人须为该论文的作者之一(联系人单位需标注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发表1-2篇JCR二区以上(含二区)或“三类高质量论文”;或联合申报成功国家级项目并有经费到石河子大学;或与石河子大学共同申报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或提供新工艺参数和新材料、新器件或装置。(2)双方交流: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到本实验室开展学术报告和交流1~2次;项目负责人为实验室人员提供关于开放课题课题的技术咨询。
3、开放课题的结题管理
延期一年仍未结题的项目,学校将自行终止项目并收回剩余经费,并函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相关情况,项目负责人与校内联系人将不能再申请实验室相关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及校内联系人申报或参与申报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并函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相关情况。
七、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
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项目研究成果属本实验室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共享。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申请专利,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凡由本实验室资助的开放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奖等所有成果,均须标注“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英文:Xinjiang Production & Construction Corps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and Technologies)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计入成果统计。
八、申报注意事项
1、为杜绝开放课题申报高起点、批准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请各项目申请人注意:开放课题申请书中所填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开放课题预算和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有可考核性。开放课题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项目预算和预期成果。对擅自更改的,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2、批准的开放课题,其负责人需与本实验室签订项目任务书。本《指南》是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者、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的指导性文件。
3、申报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符合有关保密制度规定。
4、若项目进展顺利,有望获得优秀成果并值得继续研发,本开放课题可持续资助,以期获得材料、器件或装置等应用性产品。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北四路石河子大学理化楼231室
邮政编码:83200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传真:15209930210,13990106364
E-mail:well09131015@126.com
附件1: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管理办法
附件2: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1: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管理办法.docx附件2: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先进储能材料与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五日